不好意思,近来较忙。
看了你的问题,觉得较为复杂,因为没看到合同文本,先简单回答如下,供参考。
1、现就合同主体存在的缺陷来主张合同无效,我认为意义已不大。因为合同已实际履行几年了,但可就主体向对方提出合理补偿要求。或者是就河尾村达成补充协议。
2、对于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要办理征地审批手续。如果未办理,仅是私下转让,是违反土地管理法的。如果是农户将承包土地的承包权转让,按照规定应不超过30年。
3、水资源属国家所有,你们拥有水资源使用权,应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资源费。
4、补偿协议当然要经过承包权人签字认可,但户主可经家庭授权代表有承包权的家庭成员签字。
5、签名就给20元钱,是指什么?只要村民是自愿的真实表达意思,签字是有效的。
6、如果是村作为合同主体,可代表村民签订补偿协议的。
由于不了解具体案情,无法给予详细回答,上述解答可能有不对的地方。
请将事情的前后经过,包括征地审批文件等发到我邮箱,再准确回答:lixiongfei311@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