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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2020年1月28出境旅游,后因疫情影响被强制取消,现在去找旅行社退款,商家以不可抗力为由不全款退钱,退款只退百分之30%,但说不出被扣的60%钱的原因,旅游局不是说全款退钱么,现在该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20-07-05 13:51:0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搜集有效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讨债。
  • 消费者可以充分行使其享有的社会监督权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等。
  • 1、旅游公司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改变旅游行程、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等行为,已构成违约,你有权要求旅游公司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的合理费用的。 2、旅游公司为达到规避改变旅游行程、遗漏旅游景点等违约行为,以“大石头多排险、高原反应”等所谓理由哄骗对你们放弃原订行程,是提供服务中的欺诈行为,你可请求旅游公司双倍赔偿其遭受的损失的。
  • 您好,您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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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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