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妈妈是在饭店上班,因上班在厨房摔伤左手远端骨折,现在还在康复期,老板只是负责了现在的医药费,现在可能要解雇我,我想咨询一下这个工资怎么算,可以解雇吗,?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而且去医院看病,病例名字也是用的饭店老板娘的,不是我妈妈的名字

劳动纠纷
2020-04-28 18:14:22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关于工伤期间,你的工资根据受伤前的工资水平进行发放,你这种情况,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你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相关权益主张为宜!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你好,你母亲上班多久了,为什么会以老板娘名字去看病呢
  • 属于工伤,饭店应当赔偿相应的赔偿金!
  • 老板必须要赔偿你妈的,你妈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但必须要用你妈的名字。
    追问:就是去劳动局吗,他们都说没用,没有劳动合同,看病病例也不是我妈的,没有证据,所以我就咨询您们,休息期间工伤工资怎么算的,是不是要医院开休息证明
  • 情况与其他当事人有所区别,有空闲时间可以当面商议尽早让律师介入说明案情,让你的权益达到最大化
  • 您好,建议提起劳动纠纷维权,申请劳动仲裁,让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 你好!发生工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根据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