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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于2019年9月23日与公司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3个月,到期后未签正式用工合同,2020年4月1日公司老总以公司分家要求我写辞职书,并且辞职申请时间写在1月1日,现4月22日口头通知我交接工作并拒发工资,请问我可以申请除工资以外的那些赔偿。

合同纠纷
2020-04-24 11: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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