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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去了路边维修点更换了后面轮胎,当时说是一年内有问题随时找他,现在一个多月坏了两次,第一次给补了个补丁,现在又坏,问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能否依据这个确定产品是否合格,不合格是否可以要求换新?

损害赔偿
2020-06-19 09:30: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维修三次不能解决问题的,就可以要求更换。
  • 产品不合格可以得到赔偿:买卖产品是买卖合同,产品质量不合格就是卖方违反了产品质量担保任务,属于违约,同时,若因该不合格产品而造成了对人生或财产的损害,则又是侵权责任,因此,是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你只能择一种起诉,但注意,侵权责任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不可以,所以,常常人们都选择以侵权责任起诉。要赔偿产品的话,就是违约责任。
  • 不合格产品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构成来看,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产品有瑕疵或缺陷
    此处所称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未进入流通领域的产品,不在此列。此处所称的瑕疵或缺陷,是指产品不符合规定或公认的质量标准,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根据规定,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此外,还可以根据一般消费者对安全的期待程度加以判断。
    2.有人身、财产损害的事实
    不合格产品致人损害的事实,主要是指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人身伤害包括致人死亡和致人伤残。财产损害不是指不合格产品自身的损失,而是指由于该不合格产品所导致的该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无论哪种损害,都必须是现实的、确定的。
    3.不合格产品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这里所称的因果关系,是指受害人的损害事实是由不合格产品所引起的。不合格产品是因,损害事实是果。确认该损害事实,一般由受害人举证,但受害人无须证明该产品是否不合格,证明责任一般应由致害人承担。
  •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只要质量不合格产品致人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就应对其承担民事责任,至于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在所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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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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