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爷爷以买卖的方式将房子过户给了我,爷爷不在了,姑姑想来要这个房子,这个合理嘛

房产纠纷
2020-04-19 10:26:1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遗嘱的格式:  1、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  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  3、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4、本人财产的说明;(基准日,项目-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所内、债权等,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  5、本人保险的说明;(收益人基本情况,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相关合同单证理赔方法)  6、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债权债务、财产分配、个人用品:汽车、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  7、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  8、签名及日期你好,并非只要是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比如说,一个人生前立了多份遗嘱,而每份遗嘱的内容都不太一样,其中第一份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以公证遗嘱所立的内容为准进行遗产继承,而不是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为准。因为,在不同种类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 过户到你名下属于你的财产
    追问:可是我奶奶已经不在了,这个有影响嘛
  • 你好!房子已过完户属于你的财产你姑姑无权再争这套房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房子可以低价过户吗
4865
深圳2胎产假多少天
二胎陪产假
深圳2胎产假多少天
侄子可以继承叔叔的宅基地使用权吗
民法典 4220
侄子可以继承叔叔的宅基地使用权吗
遗产房过户要交税吗
民法典 301
遗产房过户要交税吗
二手车位买卖需要交哪些费用
小区车位所有权 2956
二手车位买卖需要交哪些费用
办理车位产权证要提交什么资料
小区车位所有权 6058
办理车位产权证要提交什么资料
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权利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及义务 8722
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权利
电梯维修该业主出钱吗
业主的权利 8097
电梯维修该业主出钱吗
小产权房法院能执行吗
小产权房 9880
小产权房法院能执行吗
小产权房公证有用吗
小产权房 9643
小产权房公证有用吗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