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05年大队修水道,我们后院房屋受影响,大队在村外给批地建房,有村乡政府,区防汛部门的一个协议,房子盖好后,无条件搬出,新盖的房没有房产证"(后来他们把村里和乡政府的盖房的证明销毁了,也可能在他自己手里,现在大队和乡政府没有任何的盖房手续的证明)"08年后院以新宅基地没有房产证为名,又在原宅基地上盖房,对外出租,致使水道的水通过他们家院子直接冲到我房子后面,围着我的房然后往东再往南流,现在我的房子四个山墙倾斜,房子后面整体下沉,对我财产造成了伤害,请问我要起诉他,让他搬走,让出水稻,使水道畅通,这官司我能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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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主张相邻权纠纷诉讼,主张提起自己的权利,相邻人有排水义务,法院会调查房屋先后顺序,结合事实作出判决。建议面谈,委托律师协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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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盖房若是对你住房造成妨害,你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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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可以这样的,可以帮您起诉主张,是可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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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证后可以起诉,让他停止侵权,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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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尽快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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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事情发生在哪里
追问:你好,发生在北京市昌平区,农村,我让大队帮忙解决,大队解决不了,(现在我手里有一张是,2011年的大队的一个说明是他新房盖好以后无条件搬走,有村委会的盖章),后来我打12345的回复是,大队经济薄弱,没有收付原宅基地的能力,等新的宅基地政策下来以后,把他新建的房产证补齐了,再解决,我现在要起诉他,主要是让他腾出水稻搬走,这能成立吗?有把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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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具体要看你的协议内容,可以联系具体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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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