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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于今年6月份毕业,在2019年12月1日与公司签订实习合同,合同于2020年2月1日止,但是我一直在公司任职至今,公司在我的实习合同终止后并没有与我本人签订劳动合同。近日我提出离职,公司以我还处于实习期为由扣发我应得的工资金额。我是否能够申请劳动仲裁

其它综合
2020-04-16 13:39:4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建议您先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没有劳动合同,所有人要提供能证明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卡、出勤卡之类没有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补偿。根据《劳动法》,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试用期工资应该予以正常发放。具体情况可以和我联系详谈,点击头像个人主页有我的个人信息。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