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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 我在湖北武汉单位交了社会保险,现在在湖北宜昌上班 请问医保可以转回来吗?

劳动纠纷
2020-04-18 08:54:5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因此,请求用人单位代缴社会保险金是劳动者的一项权利。
  •   单位办理社保流程:
    一、单位持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机构办理社保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申请表;
      二、单位填报各项报表并签章;
      三、社保机构审核各项报表,核定社保缴费额,开具社保缴费通知书;
      四、单位据实填报参保人员增减表并签章;
      五、社保机构按期托收社保费;
      六、社保机构定期制作并发放社保卡;
      七、社保机构次年初发放社保核对表,单位核对签章后返回社保机构。
  • 医疗保险转移办理办法如下:
    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 《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填写《**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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