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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在外地工作单位给上的社保个人交一部分,现在回本地可以退回社保费吗本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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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8 14:31:5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不需要退回社保,咨询当地进行社保转移就可以了。
  • 法律分析:如果自己缴纳的社保地与现工作单位是同一地区的,可以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暂停缴费,然后将原参保号报给现工作单位,单位办理社保工作人员会帮你办理社保续缴手续,自己交的那部分可以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法律分析:首先如果是工作上公司缴交的社保,两地缴费很正常。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每个人在同一时间只能缴纳一份社保。但由于社保实行地方缴纳,而且没有联网,这样实际上就造成同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在两个地方缴纳社保。
    假如还在缴纳,建议停止其中一个地方的社保,最好停止自己交的那一份。单位缴纳的不要停。这样就可以避免造成较大的损失。已经缴纳的部分,暂时也没有办法退。只能等以后两个社保转移到一起,在社保合并时,就会发现有重叠的部分,重叠的部分社保局就会要求退其中的一个,而且只能退个人缴费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法律分析:第一,找到当地的人社局授权的单位进行代缴。这些单位一般都是户籍所在地活着异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如果大家不知道这些单位具体在哪,可以询问当地社保经办中心,他们会告诉你具体在哪里缴纳,需要带好什么文件等等,你只需要按照要求,将所需的材料带去即可。
    第二,直接到社保局缴纳社保。这种情况是很多人的首要选择,但是这种参保方式个人支出比较多,因为所有的社保费用都必须自己承担,每个月都要按时到社保局进行缴费,比较麻烦而且费用较高,但也是没有办法的选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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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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