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这边有个劳动纠纷想找您咨询一下,我是2015.12.1入职××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合同3年期限,后面续签合同的时候公司要求合同主体为××服务有限公司,2家公司法人一致。因公司经营问题,后期要求硬性调岗位客户经理(基本薪资1500+佣金提成+医社保),和我原本岗位:综合管理岗(基本薪资4000+岗补1500+五险一金 )性质待遇差别过大,我不同意转岗,和公司申请经济赔偿,公司不同意,于2019年10月邮件通知要求于2019.11.4硬性转岗,不同意视为自动离职,后面我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公司按照工作年限对我进行经济补偿(在职工作3年11个月工作年限,按照每月平均工资5000,4个月进行补偿,合计2万元整),劳动仲裁庭判决公司需要进行赔偿,但公司不予支付,还在近期反过来起诉我,要求2项内容:1.公司只愿意按照后面签署的劳动合同进行支付赔偿金(按照续签劳动合同11个月支付1个月赔偿金1980元。---我们公司的工资是每月15号左右打款到中国银行卡,有流水,但是公司是分2部分打款,一部分为公司账号汇款体现工资字样,每月是2000元左右,另外一部分为私人账户汇款体现报销3000元左右)公司只承认体现工资字样的薪资。2.要求我支付本次诉讼所有费用。我昨天收到通知于5.17开庭,请问下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处理比较好????对我而言续签的劳动主体不一样还有公司工资体现的不同该如何诉讼比较好??我得到2万赔偿金的概率有多少,另外我是否可以坚决不支付本次诉讼费用???

合同纠纷
2020-04-15 17:07:2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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