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拖欠工资且强制降职转岗,本人不同意,提交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工资并解除劳动关系,劳动仲裁说没解除劳动关系不能申请补偿金。在此情况下,因为单位已给我强制降职,新岗位我无法履职,我不打算再在单位上班了,请问下,我能否解除劳动关系,涉及的补偿金是否要再次申请仲裁?(现在仲裁已提交,但还未通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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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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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要求其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否则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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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发生争议,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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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生争议,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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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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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不存在违法行为,你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将没有任何补偿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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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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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找好理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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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