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某与三个朋友去酒吧,朋友为了某事和他人殴打,甚至动了刀子,刺伤对方数人。当时,丁某站在一旁,怕殃及自己,也在衣兜里揣了一把刀子,但始终未拿出来,更未动手。事后,丁某和朋友离开了现场。几周后,几个警员在半夜敲开了丁某的家,在未出示任何文件的情况下,搜查了丁家,但没有找到丁某。离开之前,其中有人对丁母讲:“你儿子干了坏事,我劝你还是尽快让他出来投案。否则,我们三天来一次,到时候,你们做不成生意!”(丁家开小店)
互联网纠纷
2004-05-03 17:38:2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