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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集团公司工作,至今已有18个年头,因为岗位调动的原因,人事让我签订的劳动合同每次都会换一家公司,所以我一直没有签到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我们公司要进行人员清退了,我应该怎么做才能保障我的利益最大化?在同一体制下的不同公司工作,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劳动纠纷
2020-04-15 11:05:3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建议您保留在公司工作的一切痕迹。以争取您在这家公司工作年限的最大化。如果违法开除,公司应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与您在该公司工作时间有联系。
  • 您好,详细情况可以当面沟通
  •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对于连续在用人单位工作十年以上的员工,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签订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仲裁。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按照在该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不确定,有很强的稳定性,除非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情形,否则劳动合同直到劳动者退休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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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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