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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公司年前发的通知说年终奖年前发一半年后发一半,但是年后公司通知疫情原因年终奖会在6月31号之前发放,但是没有具体时间,说在此期间如果离职,就默认放弃年终奖。但是公司年后进行改革,要求一人多岗,如果不接受就进行降薪或者往下调岗,对公司的安排我不能接受,但是公司说如果我现在离职了就等于放弃年终奖,如果我现在离职,这个钱我能要的回来吗?

合同纠纷
2020-04-15 03:45:0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年终奖可以要回来的。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也规定了,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用人单位必须采取适当的方式,否则很有可能侵害劳动者权益,使单位陷于不利的局面。   首先,用人单位可以对初次考核不合格的员工进行岗位调整。但该调岗行为必须合理,不能与员工原先的工作没有任何联系。比如,不能让之前做研发的人员调岗去做销售。另外,用人单位还应当完善劳动合同和企业规章制度,对员工拒绝调整的行为予以合法应对。由于用人单位对业绩不达标的员工多采取向下调岗的方式,所以往往会出现员工不服从安排、拒绝履行的情况,此时用人单位只能通过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约定员工拒绝调整岗位的行为是严重违纪行为,这样用人单位才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用人单位可以对初次考核不合格的员工进行岗位培训。   最后,用人单位对于经过调岗或培训仍然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还特别提醒用人单位注意的是,对员工的上述培训应当保留培训档案并经员工确认,以免将来发生劳动争议时没有相关证据。   而且,用人单位应把握几点:1、要制定恰当的考核方法,以判定员工是否“胜任工作”,要使员工对考核结果心服口服;2、换岗的工作岗位也与原工作岗位相接近;3、员工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应给其一次换岗机会或培训;4、如员工不愿意换岗,则用人单位可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给予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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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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