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给包工头干活,大脚趾受工伤粉碎性骨折,包工头只负责了住院费,出院后后续费用不想给了!他以给雇主要钱为由,如果雇主给误工费,他就给我们,要是雇主不给,他就只给医疗费!把责任的60%推给雇主!请问,按照法律规定,我们是否只跟包工头有雇佣关系,出工伤由包工头负责!至于包工头和雇主具体如何处理,我们不用管?
如果赔付,包工头能赔付我们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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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的项目有:
(一)治(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生活护理费。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伤残津贴。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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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与包工头存在劳务雇佣关系,与雇主属于侵权关系,你父亲所受的伤害由包工头及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不分先后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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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项目:没有致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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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情况,除了协商以外,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确认劳动关系,走工伤;另外一种就是走人身损害侵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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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情况,一般受工伤后,公司把工程发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可以认定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工伤赔偿由该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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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具体情况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或有资质的承包方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工伤等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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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