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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好了还有后续治疗的话我该怎么办呢

交通事故
2020-04-06 09:11:0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一、后续治疗费用的赔偿方式有三种:1、一次性赔偿,即双方将今后可能发生的治疗费用协商确定一个数额,一次性赔偿,以后无论再发生多少医疗费,责任方再不负责;2、对今后可能发生的治疗费用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不在本次诉讼中解决;3、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这块费用法院判决时比较慎重,必须有医疗机构的明确证明,否则一般不予支持。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需鉴定)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医疗费,责任人可以在结案前以及结案时预先支付受害人,也可以在受害人确需治疗时支付受害人。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拒绝预付受害人的医疗费的,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97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强制致害人预付医疗费。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以往由《办法》规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参照《办法》计算。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一、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三、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
  • 如果交通事故达成书面协议。如果有约定双方以后可能是。自己负责自己的。
  • 后续发生的治疗费用可以向驾驶员和保险公司那边索赔的
  • 请告知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才好为你分析计算。
  • 你好,如果因客观原因导致病情加重,就后期的医药费等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 如果没有签一次性解决的协议,可以产生后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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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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