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人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开始是在家附近的二甲医院照了CT,说是胸12以及腰椎有骨折,之前都是保守治疗,没效果。法院判决了以前的医药费由2个事故车主的保险公司承担,一家几千块。现在到积水潭医院就诊医生说想要康复需要做骨水泥的手术,费用至少得5-6w。这样的话,再起诉,保险公司还会赔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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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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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限额内的部分,保险公司会赔偿,除外的部分会有事故责任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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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确定后续治疗费用及康复费用的具体数额,可起诉解决。保险公司应当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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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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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赔偿不够的部分可以要求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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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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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超过保险限额的由肇事者承担。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可致电详谈,以更准确的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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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