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买了,一套新房,出现一点状况,因为,我结房的时候,没有发现我,厕所里面,房顶上面有一个孔孔,是开发商开错了,预留一个那个下水管的孔下水管孔,发现上面那个孔,现在用一款木板,放在上面,盖住那个孔,上面已经装修了,我们要求开发商从上面补下来,但是楼上那一家他不同意,什么损失?有开发商赔,但是还是不同意,开发商跟我们说,从下面补上去,我说没有这种可能,下面补上去,堵不到那个漏水,只能堵着那个洞,但是我要求开发商赔我们的损失一万五,这个说法有没有合理?我想去咨询下你们律师,但是他说帮我们修,我不相信他从下面补的好,所以在纠结这个问题上,他不同意赔偿我们的损失,要是我想问一下,我可不可以望向开发商提出换一套?要是他不同意,我想叫他陪你损失给我们找了他几次,开发商拖延了我们长时间,这个是不是要经过房管局来验收?是否合格?上面砍出来个洞,那个木板是不适合给那个责任,是不是由他来,处理,我们要求他换房或赔偿,有没有这种说法?合理的说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