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私房于2002年10月10日被开发商拆迁,今年4月10日该交新房了,可对方突然说要我补楼层质差,楼梯地板砖,楼梯不锈钢扶手,楼梯阳台防护拦,等共计10000多元,否则不交房子。按照书面协议,我只补他的超面积质差,他给我对调的是一套“清水房”并明确了“清水房”的具体楼层和位置,根本没写楼层质差等问题,况且当初拆迁时,是他让我随便选楼层,也只字未提楼层差等问题,给我的过度费是1000元,过度期限是18个月,而现在又突然加价,并扬言不补钱莫坐房子。

公司企业
2004-04-12 15:40: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自己可以交生育险吗
75273
个人征信不良能做企业法人吗
个人征信记录
个人征信不良能做企业法人吗
非法提取公积金法律后果
公积金提取条件
非法提取公积金法律后果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法律依据
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法律依据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