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们曾是农业银行莒县支行的员工,农行和我们签定的合同是从2001年12月31至2003年12月31日,在合同中注明如单方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30天告知,可是在无任何口头或书面通知就强行让我们在解除劳动合同中签字,当时有三名员工没有签字。在以后的日子里便是我们漫长打官司的开始,开始我们把把诉讼至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一审没有任何结果,让我们原告提供证据,在二审中用,可是没等二审开庭,审判结果便公布了。由于我们不服上诉到人民法院,可是从去年到现在都将近一年了仍没有结果我们不知该怎么办??? 1、在工作期间没有给我们交纳任何社会保险, 有的员工有农行一干就是15年少则8、9年 2、在我们这一批当中有三名孕妇 3、工作期间应本着同工同工同酬的原则,可是我们只拿到正式员工的三分之一 4、在突如其来工作变故中,因而失去了生活保障使我们束手无策 5、有一部分员工在以前工作岗位上都是经过无数次考试、 竞聘、竞岗,并是连年的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 6、在通过法手段什么时间我们才会有结果?????

公司企业
2004-04-11 20:44:0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妇女节安排女职工工作是否需付加班工资
745
挪用公款罪认定标准2022
挪用公款罪认定
挪用公款罪认定标准2022
农民工劳动合同书怎样填写样
劳动合同书范本
农民工劳动合同书怎样填写样
离婚协议书不通过律师怎么写格式
离婚协议书格式
离婚协议书不通过律师怎么写格式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