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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毕业的在校生在单位实习,上个月辞职,这个月16号收到工资发现与工资发放标准不符合(实习生工资3000,按考勤得工资),联系后,领导说我因为工作很多错误的原因,需要有人给我做收尾工作,所以扣我工资五百,但我的工作只是日常的错误并且我也更正了,没有造成公司的经济损失,我想了解具体信息,领导就不回我信息了,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

合同纠纷
2020-03-20 18:22:2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工资不能乱扣,建议你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在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发放劳动者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劳动者应在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
  •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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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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