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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母亲61岁被个体户雇佣做保洁工作,于2019年12月31日在工作场地并工作中不慎滑倒致右手挠骨骨折,由当时在场的同事送往本地二级医院治疗,在医院办理住院手续时个体老板不让报工伤,说是报了工伤没办法报销意外险,让写的个人在工作场地意外摔倒(因为个体老板给母亲只入的意外险,没有入其他保险),但是老板本人写了字据答应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和后续拆钢板的所有手续费,医院治疗花费将近1.6万元,意外险报销了大约1.25万费用,老板现在说可以补齐之前医院花费外另外再给1000块钱(这1000元包括了后面的复诊和拆钢板的手术费和康复费)就算结束,我们不同意,我们希望她的雇佣老板按照后面实际产生的费用具体负责,老板开始耍无赖,说是剩余的费用也不会给,现在母亲出院,因受伤的是右手严重影响生活,穿衣吃饭都是我们儿女轮流负责照顾,我想请问律师我们该如何维权,谢谢

劳动纠纷
2020-03-18 15:54:3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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