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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老板通知我们2月5日起开始在家办公直至现在,我们老板在发工资的那天突然通知我们说因为疫情2月份的工资减半,而且满勤奖也取消了,我们又跟老板反应说不行,因为我们是在家办公,而且基本工资减半以后连当地的最低标准都达不到,后来我们老板又改主意说以后要给我们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的模式发工资,比例是7:3:1,我们原本是发固定工资的,固定工资是2300元减去个人承担的保险我们就1956元,但是他现在要按照这个比例发工资的话我们的基本工资就变成了1610元,绩效工资690元,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老板的这种行为合理吗?如果我们申请劳动仲裁能赢吗?

其它综合
2020-03-17 17:41:2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建议您参考一下:《哈尔滨市政府发布支持中小微企业共克时艰政策措施》(发文机关: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发布,施行日期:2020年2月7日)(节录)加强对企业稳岗支持。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上一年度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上述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由市工信局制定标准,由各区县(市)工信部门负责认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发文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施行日期:2020年1月24日)(节录)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 你好,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 你好,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
    追问:这种变相降低基本工资的行为合法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