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单位不续签补偿你六年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此类情形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的法律规定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元月一日起施行,第九十七条明确规定这种情况支付经济补偿金从《劳动合同法》施行起算。如果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单位解除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12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你12年经济补偿金。你可以先向单位索取,单位不给,持能够证明你15年用工的材料,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