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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克扣工资投诉至劳动监察部门,公司补发工资后,与本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商定给予补偿金和办理领取失业金,现公司于2020年2月已办停社会保险,未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自办理完停保手续后公司一直未通知本人相关情况,是自己通过查询社会保险状态才知道已经办理完停保手续,本人联系公司后才得知未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按照自动离职情况办理的停保手续,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仲裁主张领取失业金,若因为手续办理时限问题不能办理失业金,能否主张公司赔偿损失?

其它综合
2020-03-14 07:14:0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应该详细陈述案情,以便于分析。。
  •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副本);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订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及证明申请事项的证据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书等。申请人应提交证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 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参保手续,但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足而引起争议的,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不能申请仲裁。因为用人单位在参保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有审核缴费基数的职责,劳动者如对缴费基数产生异议,可参照《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3号)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经办机构未按规定审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行政复议。
  • 领取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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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