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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网购主要是在某猫买东西,虽然之前也在京东买过,但买鞋是第一次,这次贪图便宜就在京东买了,像往常一样在别的平台那样买回来试穿了,发现不合脚就在3月31日申请退货,3月27日收到,4月1日寄出去的,商家是去年4月4日跟我说的拒收,一开始并没有注意这些消息,后面没给我退款才看到的,应该不会影响二次销售,因为往常也是这样试穿就退了,没有这些问题,而且一开始并没有附上鞋底有污渍照片,4月28日纠纷后才发照片,然后是4月10日签收的,因为这时候我在京东平台的付款已经转到商家的账户,这时候已签收快20天,根本不是所谓的拒收原返,这还是我在京东上发起纠纷才寄的,如果再晚发现干脆不寄了,不仅要强卖,还有收钱不给货的嫌疑。后面给我寄所谓的“原返订单”还不是商家而是快递员,竟然还到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利益勾当可想而知。为了维护作为消费者的权益就拒收了(这个拒收由一个快递完成,上面所说的退货单和“原返订单”是两个)。现在我是没退款也没收鞋,我只能是哑巴吃黄连了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还能退款吗?几百块的交易纠纷也能起诉吗?最好的处理结果是什么?

损害赔偿
2020-03-05 21: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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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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