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劳动赔偿的事情。
我在2018年10月份入职某集团公司总部基础员工岗位,2019年6月份调入该集团子项目,2019年7月升我为该项目运营中心负责人,项目领导以还没盈亏平衡为由升职不涨薪,今天公司总部领导突然把我们叫过去一对一谈话,说项目解散,今天通知今天就必须走,但其实他们还要继续经营下去,是领导亲戚接手,他要换自己人。
请问按劳动法来讲,公司应该如何对我进行赔偿?我本人无过错,年底还被评为优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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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要经济补偿金,满一年补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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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
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金的双倍赔偿;和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去当地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
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劳动局行政部门会协助劳动者维权。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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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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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