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是这样的。国企职工下岗,那么下岗之前的所有的工龄都应该是要缴纳保险的。也就是说,我国执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开始的那一部分应该都要给补交的。
当时国企下岗的时候政府部门规定就是这样的,必须给大家把养老保险都补交之后才能办理下岗的相关手续。所以如果没有给补觉必须申请补缴。通过
劳动仲裁申请或者是可以寻求当地的政府部门出面给予解决。以前下岗的所有的员工都是几乎这么操作的。所以没有得到补缴社保,那么大家都要去举报他们,然后维护你们自己的权益。
本身国企职工下岗都很不容易,如果保险都不给补缴,他们以后的生活更加的困难。所以有关部门也是为了照顾他们这些下岗的员工,当时下文件规定必须给补交社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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