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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纠纷 。我是过错方 分期付款房子后两期没有按时缴纳 2014年开始没交了 现在可以付清尾款 与房产联系 他们说我们违约 说房子和交过的钱都没有了 。2012年购买时有临时购买协议 我们违约是事实 但是没有收到房产公司正式解约通知 他们这样处理合法吗? 我们已经交付总房款的一半以上 他们有权单方解约吗?我们想继续购买合同是否还有效力。求帮我们维权

合同纠纷
2020-02-25 1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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