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交友网站上认识了一个男的,后来开始网恋,他前后转了我几个红包,都是自愿的,金额都是1314和520这些带有明显意义的一共两千左右,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我提分手,他要求把他转给我的红包还给他,可以不还么?
这个事情他可以去派出所立案么?或者去法院起诉?不过我们只是加了微信而已,他不知道我的手机号不知道我单位地址也不知道我家庭住址的,他发的红包上都是有写媳妇和我爱你这些话的,并且都是他主动自愿发的,并非我要求,更不是借贷,完全是男朋友表达对女友爱慕之情的,谢谢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