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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9年4月入职该公司,签订的一年的劳务合同,任职运营专员职位, 2019年10月底,因成绩优秀内部竞聘运营主管职位,没有签订主管合同,只有公司内部的晋升通知文件,不过直到2020年2月份,拿的一直都是专员级别的职位工资, 需要咨询的问题有两点:1,疫情期间被辞退,公司的工资发放,辞退没有提前30天通知等是否属于违规操作,可以劳务仲裁…个人保证无任何违纪情况 2是4月份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这样可以不赔付资金嘛,但是我主管拿着专员的工资这么久,是否属于可以投诉该公司

其它综合
2020-02-22 18:19:2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没有提前30天通知,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到期不续签也有补偿的。
    追问:补偿金的相应金额是多少呢?12个月的评论工资×2?
    解答:如果未到期辞退,也没有提前30天通知,补偿12个月的平均工资×2
    追问:关于职位及职位薪资您方便讲解下么?目前是内部通知,以及下发的晋升资料,但是薪资没有变化…是否违规?
    解答:薪资没有变化是有可能的,观察期的工资可能跟原来一样,关键是你们约定的是多少,如果约定比原来的高,就要按高的工资发放。
  • 你好,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纠纷维权,建议让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 你好,如果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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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