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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吉林省珲春市一名物业工人,公司撤离本市到外地经营,在合同期内公司辞退了我们员工,我们是否有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们,是否应该能给与经济补偿?

合同纠纷
2023-02-23 19:17:2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应该进行经济补偿,即使提前通知也需要支付。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公司突然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按照下述的赔偿标准的二倍进行赔偿,否则按照下述标准进行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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