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检查出来怀孕了,觉得有些顾虑。
一、公司有为我交社保,但我没有和公司签订合同,公司能不能以此为理由辞退我?
二、由于目前自己有了身孕,常感觉易疲劳,所以工作效率打了折扣,请问老板能不能以此为理由辞退我?
三、如果老板要求我自动辞职,我可不可以要求赔偿,并且赔偿的金额标准是什么?
四、我的老板是一个性格暴躁的人,我担心他不顾我是孕妇的状态就对我大吼大叫而间接影响到孩子,如果我气愤之下自动辞职,可以要求他赔偿吗?并且赔偿的金额标准是什么?
请各位一一告知,并且告知我依据的劳动法的哪一条。谢谢!
[[i] 本帖最后由 yueweizhuangzhu 于 2007-1-3 04:28 PM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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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不能主动提出辞职,
单位不能辞退.至少应该到哺乳期满后可解除合同,但单位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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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职工缴纳了社保, 不能以此怀孕为理由辞退你,老板要求你自动辞职你可以不同意。或者申诉到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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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