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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地点:深圳福田区华强北附近宿舍区内 发生经过:我宿舍被人5次入屋盗窃物品和现金,总金额为一万三千元左右,现在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非自首), 犯罪嫌疑人基本上承认其犯罪实事,其年龄为17岁。 目前犯罪嫌疑人家属希望与我私了,我希望其赔偿我的所有损失,但是对方只肯象征性的作少量补偿。 这样的情况下我不希望与其私了,希望走正常法律途径,但是嫌疑人未满18岁,我走正常法律途径后是否可以使其判刑, 如果判刑,估计会是如何判罚?我的损失能否得到应得的赔偿?谢谢!

刑事行政
2006-12-28 16:43:3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判刑的问题是法院通过开庭进行证据审查并且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后代表国家所做出司法行为,你没有权利左右国家的刑事审判。
    关于赔偿问题,最高法院规定各级法院不受理盗窃案件被害人提起的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 感谢大家的回答。
    余律师说的“关于赔偿问题,最高法院规定各级法院不受理盗窃案件被害人提起的附带民事赔偿诉讼”。那么我该怎么办?总不能偷了白偷吧?
  • 你要先明确一点,宿舍被盗窃,并不属于入室盗窃。
    犯罪嫌疑人千不该万不该,也不要把人家从普通盗窃升华成加重刑呀。
  • 可以坚持被告人赔偿
  • 法院大于内部规定,且也不合情理
  • 刑事诉讼法应当大于法院内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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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