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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工作超过一年零几天,到离职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纠纷
2020-01-03 16:56:4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可以。《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在公司工作已超过一年,应视为你与单位已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你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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