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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怀孕期间被辞退

劳动纠纷
2020-01-02 02:40:0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
  • 你好,这种是违法解除,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如果劳动者被单位无故辞退的,还可以请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你要保留好你与公司有劳动关系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工资条,工作证,社保纪录等等一切能够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明材料,也包括人证。同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要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据,立案,排期,通知开庭,开庭,裁决。
  • 你咨询的纠纷属于劳动纠纷。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即使处于试用期内,公司也应该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公司如没有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第二个月开始,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二倍工资。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如你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或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则公司可以辞退你,无需支付赔偿金。如你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或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辞退你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四、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照经济补偿的2倍标准支付赔偿金。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的规定,如果公司能够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你具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的行为,公司可以辞退你,并且无需支付任何的补偿和赔偿。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如果公司能够证明你不能胜任公司的工作,并且经培训后也不能胜任工作或者你因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公司可以辞退你,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根据你被辞退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你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超过六个月不够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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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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