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当地乡政府把同一块耕地使用权先后给了两户,造成两家矛盾不断。后经过法院判决,把耕地使用权给了最早获取使用权的一家。现在乡政府不服判决,决定上诉,听说行政官司判决后,行政部门不能上诉,不知道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房产纠纷
2020-02-01 02:29:3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要看一审认定事实,证据等确定!!
  •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上诉期间原判决不生效。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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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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