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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烟台一个装饰公司的设计师,因为今年5月份刚去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我去公司的时候,公司也没有合理的报价系统,我去以后签订第一家客户,是按照公司原有报价系统给客户做的预算报价,然后老板在现有报价的基础上,给客户又优惠了4000元,现在老板说此工地赔钱,赔了10000块钱,现在拒绝发放此工地的工资,提成,然后还要从别的地方扣除这些费用,请问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12-17 13: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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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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