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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个月都推迟几天发工资,有签劳动合同,请问我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纠纷
2019-11-26 19:20:2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1、按月依法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职责;2、公司私自克扣工资(拒不支付工资或者拖欠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3、如果您还没有离职,您可以以用人不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要求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4、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如果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 劳动者想解除劳动合同:
      1.如果工资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工资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要求支付补偿金和与同岗位工资的差额。
  •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三十六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同上;
    二是,依据四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违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是,用人单位没有理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应该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向用人单位提出,而不应该在劳动仲裁申请书中提出。因为劳动关系的解除,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事。如果已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可以在申请书中请求确认双方已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情况(例如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存在拖欠工资等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 职工离职提前通知即可
    追问: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没有
  • 你好,一般推迟半个月以上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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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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