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2年在某市场花42000元买摊位一处!(10000/平方米.使用期为50年)4年来经营比较好!可是今年该开发商准备把市场重建为酒店!要求我们退掉摊位.并且只退给我们当初买摊位时的42000元!我想问这在法律上是不是构成了违约责任?如果是开发商应该怎么赔偿我们的损失?法律有没有具体的赔偿比例呀?谢谢!
-
主要还要看你们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合同使用期约定为50年,现开发商的做法已构成违约,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可按合同处理,如果没有约定,你可要求损害赔偿,但要举出证据。
-
你如果已经买下摊位产权的话,开发商无权要求你退还,你完全可以不必理睬,除非他开出的补偿价格达到了你的心理价位。
-
那就想我这样花了42000元.开发商承认是违约了!如果上法庭可以得到多少赔偿呢?
-
如果不是购买产权,可以要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