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家公司就职,2019年3月份签了一年的合同,按照正常的流程应该是2020年3月份到期。但昨天被公司以口头形式通知被裁员了,当晚和公司我的上司(不是老板)谈下来的结果是可以做到月底走,会补偿10天的工资。这家公司是与品牌方合作,给品牌方拍摄产品发在互联网上进行宣传。前几天双11,有些顾客在淘宝有退单现象。现在被裁员后一同告知我,需要赔偿双11买家退单的金额。现在我有几个困惑:
1.公司虽然让我月底走,但是补偿10天的工资是以正常发工资的意义发给我的,所以这就算是提前30天通知被裁员,公司就不需要补偿我了?
2.如果和公司商讨以上信息时,我在微信上表示接受了以上的安排,会对我索赔金额有影响吗?
3.我是否需要赔偿公司双11的买家退单资金?
4.对于以上问题,我应该得到什么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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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你过了试用期吗?过了试用期可以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买家退单金额不是你的责任不用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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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金,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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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无故辞退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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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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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