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在公司工作将近一年,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办理了离职,公司要求我签一个离职协议,其中有一条是承诺不再向公司提出任何申诉,不知道这个有没有法律效应,我还能不能申请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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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您好,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由于您签订了离职协议,所以不能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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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提起诉讼的过程权利可以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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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随便签字可以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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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主张下支付双倍劳动报酬,签订的承诺书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具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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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签了这个离职协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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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签了吗?可以不同意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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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主动离职的还是被辞退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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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这个有没有法律效应,我还能不能申请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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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协议内容具体怎么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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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