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关系:通过中智外服作为外遣员工与XX公司发生劳动关系
2\劳动期限:每年签定一年劳动合同,从2002年4月份在XX公司工作至今,目前的劳动合同签定到2007年9月30日止
目前公司无任何理由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并且提出付补偿5个月的工资.
公司潜在的想法是:
1处在生育的年纪,担心我养育孩子,公司会有损失
2明年1月1日新劳动法执行后,公司想解除劳动合同更不容易了,即使合同到期,可能还是要支付补偿金,所以长痛不如短痛,单方面解除合同
我在此公司工作至今已约五年,因年纪也不少,所以正打算今天开始准备生育事宜,但公司突然单方向的提出解除合同,打乱我的个人计划.
所以我的第一选择是:维持劳动关系(目前公司坚决不同意)
第二选择是:如果公司坚持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多少补偿金?我应得到多少赔偿,我有哪些权利,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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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坚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到期后合同自动终止,公司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如果到时候你怀有身孕另当别论.
2\接受条件对你较为有利.要求公司出具相关的解除关系的文书,办理保险转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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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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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是尽快找到工作,才可以接受条件 , 要求公司出具相关的解除关系的文书,办理保险转移等. 并且多给一个月的找工作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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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