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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入职三年了!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想辞职,随时离职!公司为难我。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能否得到补偿

其它综合
2019-10-30 09:38:0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违法解除终止双倍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你好,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据此随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主张经济补偿金。
  • 可以申请仲裁,主张相应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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