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现在我们有五六个人在一家工厂上班儿。没有签劳定劳动合同。干了干了三个月了,只发了一个月的工资,现在我们不想干了。要是走的话他们要扣我们补助的钱,刚开始的时候他们说头两个月有补助单价补助,现在就是走的话,他们要把头两个月干的补助给扣了。工资也结不清,我们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11-01 06:53:4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详情可电话或微信联系。
  • 你好,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 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属于违法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这种情况下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可,也不用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但是公司仍然要支付相应的工资,如果单位不给的话,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关键是你要保留好各项证据,例如证明在这里工作,工资多少,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
  • 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调节;在调节不成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裁决。员工可拨打12333针对投诉相关事务进行咨询。
  • 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你们可以集体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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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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