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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作十年零六个月。公司拖欠三个月工资,且一年多没有缴纳公积金。我主动提出离职,可以要求哪些补偿。工资3500。

劳动纠纷
2019-10-24 21:04:2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用人单位拖延或者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明确要求单位及时发放工资、补缴社保;逾期的可以自离主张补偿金;工龄*月均工资
  • 你好,请问具体是怎么一个情况,可以说说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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