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6年2月25日入职-2019年9月6日离职,公司裁员,没有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时间发放赔偿金,是否可以仲裁?仲裁是否可以要求支付滞纳金?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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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劳动纠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你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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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会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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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您可获得入职以来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单位涉嫌非法解除,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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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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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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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上写的是怎么给您赔偿,是没有滞纳金一说的,只有补偿金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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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否签订了自动离职的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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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仲裁,但不可以要求滞纳金。赔偿按8个月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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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收集证据,申请仲裁,依法要求赔偿,我们可以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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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