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诬陷我不赡养老家我要求法院在开庭之前调查取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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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同时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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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起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及声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如因此给您造成其他损失,可以主张进行赔偿。您起诉对方是需要提供证据的,主张您的诉求,您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在律师的指导下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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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子女有法定赡养父母的义务,无论儿子女儿。
法律依据《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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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根据你的陈述,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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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起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及声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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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委托律师帮您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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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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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谁主张,谁举证。但是您聘请律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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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举证证明已经尽了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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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