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出租的房子,房客没有按照约定时间提搬走,但看在是刚出来参加工作也给返全部押金了。在租户离开的第二天我发现屋内门有破损,又联系了租户,知道我要他补偿把我微信删除不接电话不回短信。今天我告诉要起诉他,才又加回了好友,但是找各种理由推脱:又是实习生了又是没有经济能力了或是找他家长。我能起诉他吗?我手里有租赁合同、租户的身份证复印件、我俩的聊天记录。实在是太气人了,搬走时是晚上,用剩在房里的垃圾遮掩了,白天我再次去收拾卫生才发现,一直是逃避状态。难道我就只能活该自认倒霉吗?都需要怎样的流程?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